教思政〔2017〕467号
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
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:
为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高校师德建设,推进高校师德建设规范化、制度化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
1.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。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养成,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,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。长期以来,我省高校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呕心沥血、默默奉献,潜心治学、教书育人,敢于担当、锐意创新,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,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。但是,也存在个别高校教师不能很好履行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的职责,甚至个别教师理想信念模糊,育人意识淡薄,教学敷衍,学风浮躁,甚至学术不端、言行失范、道德败坏等,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。推动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,对于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老师,对于引导广大教师坚持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二、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
2.基本原则: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,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,找准与高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,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,培育高校教师高尚道德情操。落实高校教师主体地位,关注高校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期望,激发高校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。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,善于运用高校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,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。
3.总体要求:充分尊重高校教师主体地位,注重宣传教育、示范引领、实践养成相互协同,政策保障、制度规范、法律约束相互衔接,建立教育、宣传、考核、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,引导高校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,推动形成崇尚精品、严谨治学、注重诚信、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学风;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,言传和身教相统一,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,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,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者、引领者、维护者。
三、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
4.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。将师德教育摆在高校教师培养首位,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紧扣时代主题,突出时代精神,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,创新教育理念、模式和手段,引导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、理论认同、情感认同,增强高校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以正面引领为重点,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、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,发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、师德模范标兵、一线优秀教师的带动作用,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,引导高校教师成为学高为师、身正为范的践行者,增强高校教师践行师德要求的自觉性和积极性。以知行合一为根本,结合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,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参与调查研究、学习考察、挂职锻炼、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。
5.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、常态化,在高校营造浓厚师德建设氛围。加强法制宣传,系统宣讲《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,宣传普及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加强以文化人,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,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,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。加强节点教育,以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、纪念日为契机,通过网络、广播、报纸及微博、微信等平台,集中宣传高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。加强舆论引导,抢占舆论制高点,掌握舆论管理权、主导权,关注教师思想动态,对于高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,要及时关切并有效引导。
6.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。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、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。严把入口关,把师德建设纳入高校人事录用工作范围,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,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。严把日常关,深入贯彻落实“课堂讲授守纪律,公开言论守规矩”要求,构建高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,健全完善教学督导、学生评教、舆情搜集等机制,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,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。严把评价关,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、学术委员会、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,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,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,有查必果,有果必复。
7.建立健全师德考核制度。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,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坚持客观公正、公平公开原则。组织好考核实施,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办法,综合运用个人自评、学生测评、同事互评、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师德实际情况。开展好考核反馈,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,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,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,听取教师本人意见。运用好考核成果,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、课题申报、职称评审、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,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,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8.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。大力弘扬尊师重教优良传统,通过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等活动,增强高校教师荣誉感和自豪感。完善高校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,在干部选拔任用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,充分保障高校教师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,维护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。切实加强人文关怀,关心高校教师实际困难,关注他们在户籍、住房、社会保障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诉求,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。
9.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。规范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,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: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有上述情形的,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。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。建立问责机制,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、拒不处分、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四、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组织体系
10.加强师德建设组织领导。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院系具体落实、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形成师德建设合力。高校要明确一名副书记负责师德建设工作,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,及时成立组织、宣传、纪检监察、人事、教务、科研、工会、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。
11.明确师德建设责任主体。高校师德建设要细化落实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。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,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。要落实院系的组织实施责任,把师德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到院系,落实到每一位教师身上,体现在教学、科研、学生管理、后勤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中。
12.强化师德建设研究督导。重视研究和探索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,把握特殊性、增强引领性、体现前瞻性。高校要积极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,搭建教育交流平台,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。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,要采取高校自查、统一检查、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,对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进行督查。
13.落实师德建设保障条件。高校要为师德建设工作的开展出台政策、营造声势,要为师德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、物力和财力保障,集中优势资源,建立工作队伍,设立专项经费,确保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顺利推进。
各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。
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
2017年6月2日